根据国务院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,制定本简章。
一、新生入籍
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不受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,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,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。
1.入籍方式。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生,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选择户籍所在地,或生活、工作、学习所在地(县市区)自考管理部门办理入籍手续。港澳台考生可凭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《港澳居民居住证》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《台湾居民居住证》中的任意一种证件办理入籍手续。考生需本人登录“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管理平台-公共服务门户”(https://nzkks.hneao.cn)(以下简称“湖南自考服务平台”),或者通过手机下载“潇湘自考”APP,填报相关信息,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,提交入籍申请。入籍流程详见“湖南自考服务平台”发布的新生入籍操作指南。
2. 入籍时间。2026年1月19日9:00至1月28日12:00。市州(县市区)、主考学校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17:00。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,可在1月28日15:00前修改入籍信息并提交。
3. 入籍专业层次及要求。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设的专业分为专科、专升本两个学历层次。入籍专科专业适合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力的考生;入籍专升本专业的考生需使用学信网 APP 校验专科(或专科以上)学籍学历信息,或提交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等。
4. 限制报考专业的入籍规定。公安管理(专升本)、治安学(专升本)、药学(专升本)、中药学(专升本)、护理学(专升本)、护理(专科)等专业属于有限制报考条件的专业。考生报考上述专业必须符合《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(2024 年版)》所规定的报考条件。
